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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情民意第243期--关于完善市区共享单车道路配套及制度建设的建议
2018-01-24 09:37:34    来源:本站编辑

  第二十三期

  (总第243期)

 政协河源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710月16

 

关于完善市区共享单车道路配套

及制度建设的建议

 

从今年6月份开始,市区陆陆续续引进“ofo”“ 摩拜”“ 小鸣”等品牌共享单车。在客家文化公园、文化广场、茶山公园、源城区人民公园,以及火车站、新城客运站、客运总站等人们休闲、往来密集的地方,共投放了4000余辆共享单车,既方便了市民群众出行办事,践行宣传低碳生活理念,又为我市“创文”工作增添了动人的亮点。但是,由于我市投入共享单车不久,共享单车道路配套缺乏,管理不够完善,导致出现了不少问题,急需解决。

一、城市道路未规划建设自行车道。目前市区大部分道路只规划建设了机动车道、人行道,并未规划建设自行车道,市民骑共享单车上路时,要么与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占道、抢道,要么占用人行道,既不方便行驶,也容易出现摩擦碰撞,导致交通事故。

二、小孩子骑车上路。手机下载共享单车APP,简单操作注册与登录,手机一扫即可使用共享单车。但也因为这种便捷,许多小孩子能轻松获得使用共享单车,骑车上路,甚至出现在路上飞驰的现象。由于小孩子心智不成熟、安全意识不足、控制力差,容易发生事故,后果严重。

三、共享单车遭到损坏。共享单车是一种具有公共性质的交通工具,有的市民认为不是自己的私人物品,便不太爱护,甚至出现故意损坏和丢弃共享单车的恶性事件。

为营造良好的资源共享环境,推动我市“创文”工作开展,我们建议:

一、自行车道应列入道路规划建设。今后要把自行车道列入道路总体规划建设中。道路设计、设置可参考上海市做法,一般四车道以上的道路均设有自行车专用道,在路边用白色单实线与其它车道分隔,道宽一般为3米。

二、共享单车使用管理规则需完善。为安全出行,要尽快完善共享单车使用管理规则和相关配套功能,手机APP注册时,需要使用者实名登记,并有“禁止12岁以下未成年人骑行”的提示,并尽可能采取措施,做好引导和教育工作,避免12岁以下小孩在道路上骑自行车。

三、加大监控监督力度。为保护共享单车,预防故意损坏和丢失,要充分利用大范围天网监控系统,加大监控监督力度;要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要制定严格的处罚方式,坚决打击故意损害共享资源的不良行为。

四、大力宣传共享资源保护理念。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向市民宣传共享资源保护理念。让市民知道共享资源保护理念的重要性和意义,切实做到爱护共享单车、文明使用共享单车,共同为享受低碳生活、做好“创文”工作贡献力量。

 

(市政协委员 谢昉柱、刘路红、蓝国平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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