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期
(总第456期)
政协河源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7日
关于加强监管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建议
电动自行车为人们近距离出行带来了许多便利,然而,我市未成年人违规骑电动自行车甚至风驰电掣地驾驶现象随处可见,其中的安全隐患让人担忧。
近日,笔者在我市某小学一班级就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情况开展了调查,结果如下:全班共48名学生,只有5人不骑电动自行车;最早开始骑车的年龄不足10岁;主动佩戴头盔骑车的,一个都没有;骑车时曾经载人甚至超载的,远超一半;只有十几人知晓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满16周岁的规定;基本没人知道电动自行车的限速标准。至于其他相关交通规定,学生们更是不了解。
此外,在客家文化公园、茶山公园等地,常见一群群未成年人骑着越野自行车,不仅后座违规载人,还专挑有较高坡度的石阶由下而上骑再从上往下快速俯冲,以寻求刺激;在街头小巷,时有未成年人没戴头盔骑着电动自行车或家庭豪华自行车在汹涌的车流人流中乱窜、逆行、随意变道、闯红灯、追逐嬉戏等,不但骑手自身的人身安全难以保障,还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给其他车辆和行人的安全带来威胁。
为了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监管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很有必要,因此建议:
一、加强教育,筑牢学生安全意识
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将未成年人驾乘电动自行车有关规定纳入安全教育重要内容。一是学校要充分利用班会、晨会对学生进行教育,或聘请交管部门定期到学校宣讲。二是学校、学生、家长共同签署《中小学生道路安全承诺书》。三是教育部门可将有关骑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作为学校安全教育内容。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出行氛围
一是各社区、街道办通过悬挂标语、张贴宣传画和法律法规海报、发放安全教育手册等多种形式向居民宣传相关政策,不允许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管好手中的“车钥匙”。二是宣传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交通事故警示片,并呼吁市民自发自愿自觉对未成年人违规驾驶电动自行车及时劝导、教育,必要时通知其监护人,营造全社会共同保障出行安全的良好氛围。三是有关部门联合电动自行车企业,在电动自行车上印刷或者粘贴“未满16周岁请勿骑车”“请勿骑车竞逐”等警示标语。
三、加强监管,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一是电动自行车管理部门应参考上海、浙江、广州和深圳等城市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出台《河源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制度,完善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实名、年龄、身高等准入规定。二是交通管理部门、公园管理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未成年人违规驾驶电动自行车开展集中整治并做好常态化巡查,引导未成年人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市政协委员 易 冰)